CNEN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泛基础设施行业的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以及数据分析的专业服务机构。旨在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为政府、社会资本、银行、基金等机构提供高品质的咨询服务。 罗卡公司的创始人陈传博士是世界知名的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专家,致力于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的研究十余年。有着精深的学术造诣,和专业的市场判断。作为公司专家既是世界银行公共私营基础设施顾问部门顾问,也是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全球议程委员会(基础设施)委员,同时,也是也是财政部PPP政策顶层设计的制定及主要参与者。
行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PPP“隐形门槛”拦路民资,怎么破解?
[2017-02-06 09:29:51] 摘自:第一财经网

   “做PPP项目遇到的坎儿不少。一些项目投资额不到10亿元,却设置了总资产50亿元甚至百亿元的高门槛,把民企拦在门外。”龙元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苗纪江近日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近三年在中国被快速推广,PPP项目数量破万,拟投资额约13万亿元。不过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是困扰着决策层的一大难题。
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在去年底的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上,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个别地方政府通过设置高额保证金、注册资本、银行存款等条件,制造“隐形门槛”。而这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观念存在误区,认为和民营资本打交道风险高,且面临较大审计、舆论压力。
   “隐形门槛”拦路民资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入库PPP项目已经达到10828个,入库项目总金额约12.95万亿元。截至2016年10月,946个PPP项目已经落地,总投资额1.56万亿元。
   这些数据显示着PPP市场在这几年的爆发。一些民企担心政府不能履约而采取观望,而另一些民企则抓住机遇拥抱PPP。为了“掘金”PPP市场,上市公司龙元建设(600491)成立龙元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试水PPP业务。苗纪江对第一财经记者介绍,2016年龙元建设共做了21个PPP项目,总投资额270亿元。2017年的PPP项目总投资目标是400亿元。
   不过就像苗纪江在文章开头所说的那样,民企在做PPP项目时,会遇到一些地方政府设置的PPP“隐形门槛”过高的现象,导致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
   新华社报道称,一些PPP项目看似向民企敞开大门,但设置的资质条件、工程业绩、专业要求等过高,民间资本很难达到要求。“有的招投标中限定‘企业要有30年以上行业经验’、‘取得多项国际证书’等硬性条件。”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有治说,这样的高门槛等于把绝大部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
   在去年国务院民间投资专项督查调研中,四川远舰建设集团董事长杨远见曾表示:“现在很多PPP项目就是为国有企业‘量身定做’的,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告知‘优先考虑国企’。一方面是因为国企能从银行贷到更低成本的资金,另一方面政府也想避免引发道德风险质疑。我们申请过很多PPP项目,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项目不同,‘隐形门槛’也五花八门,虽然这些条款很小也并不复杂,但你却很难绕过去。”苗纪江称。
   为消除一些地方官员对于上述预期风险的担忧,苗纪江告诉第一财经,其公司将会和中铁等央企联合招标,通过混合所有制来参与PPP项目,从而规避一些“隐形门槛”,也让一些地方官员得以放心合作。
   地方观念误区待除
   史耀斌在上述PPP推进会上分析民营资本参与PPP的积极性并不高时称,一大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在观念上有误区。
   “一些地方不愿意和民营资本打交道,认为不可控、风险高,再加上项目操作复杂、技术要求高,和民营资本合作会面临较大的审计、舆论压力。如果民营资本收益高了,就容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政府监管不力、利益输送等质疑。”史耀斌称。
   苗纪江也对第一财经分析,一些地方官员认为跟民企打交道存在政治风险、道德风险,不想让民企参与,但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就通过设置高门槛来将民企拒之门外。
   PPP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些地区偏好选择国企来做PPP项目的情况确实存在。由于PPP项目量大且操作复杂,项目规范性不够,致使项目未来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较大。一旦出现争议,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和国企谈判的空间弹性更大,与民企谈判空间则较小,甚至可能出现民企“跑路”的现象。
   不过金永祥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政府设置“隐形门槛”排挤民企的做法并不普遍,一些地方如北京还会优先选取民企来做PPP项目。
   史耀斌在部署2017年PPP“五个”工作发力点时,第二个就是着力提高民营资本参与率。省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将民营资本参与率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合理设定PPP项目采购标准和条件,不得对民营资本设置任何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
   对PPP项目门槛合理设置并不意味着“低门槛”,金永祥举例称:“河南有一个几十亿的PPP项目,由于门槛设计过低,最终选了一个资产只有几个亿的民企,然而这家民企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导致这个项目最后无法推进。”
   由于PPP项目千差万别,金永祥认为政策上也不应对PPP项目采购标准和条件采取“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项目,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融资能力、信用去综合考量。
   为了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中央在政策上给予诸多鼓励措施。如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选时,对于民企参与的项目给予加分。
   同时,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民企参与PPP项目也做了不少工作。比如江苏省在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方面,合理把控企业参与资格条件,防止因企业规模等条件设置标准过高而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充分给予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平等机会。在PPP方案制定、审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江苏严格做好项目责权利分配、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保证社会资本有盈利不暴利,营造公正诚信的合作环境,增加民营企业参与的信心。